索引号 | 640425003/2020-00211 | 文号 | 生成日期 | 2020-08-1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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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彭阳县教体局 | 责任部门 | 彭阳县教育体育局 |
原文链接:关于下达2020年县内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暨优质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指标到校的通知
2020年8月12日,彭阳县教育体育局印发了《关于下达2020年县内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暨优质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指标到校的通知》(彭教体发〔2020〕228号),现对相关政策进行解读。
什么是“指标到校”?
“指标到校”是指将优质、示范普通高中的部分招生指标下达到具体生源学校的招生政策,该政策的制定主要是为逐步解决初中择校问题,引导初中均衡配置办学资源,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自2007年起,我区实行了自治区示范普通高中和县(区)所属优质普通高中招生指标的一定比例分配到区域内初中学校的招生录取制度。
从2015年起,自治区教育厅印发了《自治区教育厅关于2015年初中毕业暨高中阶段招生考试制度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宁教基〔2015〕46号),进一步明确了“各县(区)在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时,实行自治区示范普通高中和县(区)所属优质高中招生指标60%的名额分配到区域内初中学校,要依据区域内初中学校的办学规模、毕业生数以及办学质量和水平,按规定比例分配到各初中学校”。
自2015年至今,我县在普通高中招生过程中,严格按照自治区教育厅文件要求落实优质普通高中招生计划60%“指标到校”招生规定。